情境

耶穌結束了祂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祂往南向耶路撒冷去,首先回到了祂受洗的約旦河。耶穌現在把祂的教訓專注在當盼望的事上:神的國、永生、復活和末日。

關鍵章節

(10:14)

你知道嗎...?

  1. 猶太 (10:1):希臘及羅馬對相當於舊約時期南國猶大地的稱呼。 [註腳]
  2. 休書 (10:4):舊約律法 (比照 申 24:1-4) 要求丈夫在一份公開的文件中清楚地說明休妻的原因。這是為了保護妻子不被倉促的休掉,並免除她律法上的刑罰。 [註腳] 然而,對於什麼是休妻的合法理由有不同的解讀。在一個極端,沙邁和他的跟隨者堅持認為,除非姦淫否則不得休妻。另一方面,希列和他的門徒爭辯說,無論是多麼小的理由,都應準允休妻,比如說把菜燒焦了或出門時沒有束髮。 [註腳]
  3. 我從小」(10:20):「這可能是指當一個猶太男孩在十三歲的時候成為『律法之子』(「誡命之子」)那時,男孩便有了要按照神誡命生活的責任。 [註腳]
  4. 駱駝 (10:25):是當時巴勒斯坦最大的動物。 [註腳]
  5. 針的眼 (10:25):有些人認為這是指耶路撒冷城牆上的一扇小門。然而,沒有證據證明當時存在這樣的門。 [註腳]   最大的動物 (駱駝) 和最小的開口 (針的眼) 之間的鮮明對比,從人的角度來說,是不可能的。 [註腳]

大綱

逐段分析

  • 10:1-12

    1.

    法利賽人的問題如何是一種試探?(比照「你知道嗎?」第二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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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他們的習俗,法利賽人提出一個問題來陷害耶穌。如果耶穌說:「這是不合律法的」,祂就違背了摩西律法。如果祂說:「是合律法的」,那就會與那些相信除了性方面的罪之外不得休妻的人發生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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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a.

    對比法利賽人的問題與耶穌的答案。關於婚姻,這教導了我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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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利賽人問了有關休妻的問題,但耶穌卻以婚姻的道理回應了他們。與其考慮離婚的可能性,我們應實踐神設立婚姻制度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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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b.

    「吩咐」(3) 和「允許」(4) 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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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吩咐我們去做一些對我們有益的事。但是祂知道我們與肉體的掙扎,因此允許某些事為了寬容我們的軟弱 (羅 3:25-26)。然而,既使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林前 10:23-24)。如果我們不努力倚靠聖靈而活, 我們就會「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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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c.

    耶穌是如何使摩西的離婚律法和神對婚姻的命令相互協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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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吩咐男人要「與妻子連合」(創 2:24)。耶穌近一步闡明了這條命令—「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9)。神很明確的說祂恨惡離婚 (瑪 2:16)。保羅的教導也反對離婚 (林前 7:10-11)。但另一方面,法利賽人所強調的是什麼是允許的,而不是神最初所吩咐的。

    律法 (比照 申 24:1-4) 實際上使離婚成為一個嚴肅的、無法挽回的決定。事實上,申命記經節中的要點不是關於休妻,而是關於休妻之後禁止再婚。這個摩西的規定是神對「你們的心硬」(5) 的寬容 (不是祂對休妻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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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關注哪些是允許的或不允許的有甚麼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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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們糾結於什麼是允許的,什麼是不允許的,我們就會執著於律法的文字,而非專注於神最初命令我們去做的事情。我們就會像法利賽人一樣,為聖經教導中的「漏洞」爭論不休。反而,我們必須竭力活出兩大誡命,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愛神和愛人如己 (太 22: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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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a.

    描述一下理想的婚姻。你的形容如何符合聖經中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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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b.

    你的婚姻如何/將如何幫助你事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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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下列各項在屬靈意義上分別代表什麼?關於我們與神的關係,它們教了我們什麼? a. 婚姻 (何 2:19-20; 約 3:29; 弗 5:22-33; 啟 21:2);b. 姦淫 (結 6:9; 可 8:38; 雅 4:4);c. 離婚 (賽 50:1-2; 耶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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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婚姻—我們與神的關係是一種永恆的承諾。只要我們保持忠實,神不會違背祂對我們的誓言。我們必須順服我們的元首耶穌基督。作為一個準備迎接新郎的新娘,我們必須預備好在未來與祂相會。

    b. 姦淫—我們敬拜神,但我們仍然緊緊地抓住世界。神是忌邪的神,祂要我們全心忠誠於祂的教訓及誡命。然而,有時我們想要事奉兩個主人 (太 6:24), 如此就是犯了姦淫,辜負了祂。

    c. 休妻—當我們犯罪及轉離神的時候,我們便與祂隔絕了。當我們的罪使祂充滿怒氣時,神就會拒絕我們並與我們斷絕關係。如同背棄神的以色列人一樣;他們失去了神的保護,成了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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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3-16

    6a.

    門徒為甚麼責備那些帶小孩到耶穌面前的人?耶穌為何對他們惱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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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可能認為耶穌有比被小孩子打擾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耶穌生氣,因為他們忘了有關祂歡迎小孩子的教導 (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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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b.

    我們如何會犯和門徒一樣的錯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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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們熱心事奉神當中,有時會輕易地忘記我們事奉的起因。為了要更有效率,我們可能會忽略了那些看起來不重要的人的需要。完成事情可能變成比關懷信徒所需來得重要。耶穌警告我們不可看輕小子們 (太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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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a.

    一個孩子對離婚 (2) 或是變賣一個人的財產 (21) 的問題會作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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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對孩子來說都不是問題。一位幼童可能連離婚的概念都不明白,更不用說離婚是否合乎律法了。孩子只是想要他的父母在一起。此外,一個孩子幾乎沒有什麼財產。因此,讓他或她放棄僅有的一點來換取更好的 (「在天上的財寶」 [21])一點也不困難。這就是為什麼耶穌教導我們要變成小孩的樣式 (太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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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b.

    列出我們身為成人應該保有的孩子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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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純真、充滿信任、擁有的東西很少等等。再者,保羅教導我們要活的像光明的子女 (弗 4:25-32)。祂所形容的那些是我們還是孩子時或是初信時所擁有的特質,但當我們長大後往往就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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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承受神的國和進入神的國有何不同 (15)?我們要如何像小孩子一樣承受神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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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要萬人都得救 (提前 2:4)。當我們聽到耶穌基督的福音時,我們就承受了神的國。我們如何回應神的信息,決定了我們能否進入神的國。「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 22:14)。

    我們必須採納孩子的特質。當我們在神面前謙卑自己時,祂必引領我們,保護我們,好像父親顧念自己的孩子一樣。神的國向孩子顯明出來 (路 10:21)。在聖靈的幫助下,我們可以繼續向著標竿直跑 (腓 3:14) 直等到我們進入神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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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你如何把小孩帶到耶穌面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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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和大人一樣,都需要認識耶穌。無論你是父母、宗教教育老師、還是哥哥姐姐,你的責任就是將神的教訓植入孩子的心中 (申 6:6-7; 箴 22:6)。我們一定要在家裡把聖經教給我們的孩子,並在他們還小的時候就帶他們到教會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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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7-31

    10.

    下列這些人對得救的要求有甚麼看法? a. 財主;b. 門徒;c. 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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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財主—遵守誡命 (20);找到一個良善的夫子 (17)。

    b. 門徒—耶穌要求的是做不到的犧牲。

    c. 彼得—他很自豪自己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 (28)。或許他覺得自己理所當然應該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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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你如何解釋耶穌在第十八節所說的話?耶穌是在否認祂的良善或神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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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輕的官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可能是因為他用人的標準來衡量耶穌的良善。由於他對良善的誤解,這年輕的官相信他可以以他的善行承受永生。主藉此提到神的良善來糾正他,強調除了神以外,沒有人是「良善」的。換句話說,沒有人能夠在神面前因他的良善而稱義。

    2. 耶穌或許是想要這個人真正認識祂是誰。耶穌不僅僅是另一個「良善的夫子」(以人的標準所衡量的「良善」)。耶穌的良善是超越眾人所有的良善。這人應該認識到耶穌就是神本身,而他在耶穌身上看到的良善只能歸因於耶穌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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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根據這段經文,耶穌教導有關得救的要求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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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守所有的誡命 (18-19)、變賣所有的財產,分給窮人 (21)、背起十字架,跟從耶穌 (21)。如果這一切聽起來是不可能的,記住,在神凡事都能 (27)。今天,在聖靈的幫助下,我們是可能實踐神那更高的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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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財主的優點和缺點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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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點:儘管他很年輕 (太 19:20)、他卻將自己的生活打理的很好、渴望追求真理 (耶穌正離開時他跑來找耶穌)、謙卑 (跪在耶穌面前)、知道永生的重要性、遵守了誡命。

    缺點:只把耶穌看作是一位良善的夫子;無法放棄他諸多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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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a.

    耶穌愛那財主 (21)。耶穌是如何向那人表現祂的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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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告訴了他他所缺乏的,並為他的不足提供了解決的辦法。(同樣的,主耶穌也差遣祂的聖靈到我們這裡來,向我們顯明我們的罪,並教導我們如何因真理而活 [約 16: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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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b.

    那人為何憂憂愁愁地走了?他本可以採取什麼不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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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憑自己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他管理自己的財富,遵守了神的誡命。他之所以離開乃是因為耶穌揭露了他性格中的空虛 (他無法放棄他的財富)。這超出了他的能力。然而,他本可以祈求耶穌幫助他克服這項軟弱 (比照 9:24)。如果他願多花時間與耶穌在一起,他就會知道,他跟隨基督的話會是多麼的蒙福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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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c.

    你的屬靈弱點是什麼?你又能做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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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a.

    一個人可能會因什麼理由得出這樣的結論:富人比較容易進入神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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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理由常是,如果我們不需要擔心生活,我們會比較容易遵守神的誡命。我們常聽見的藉口是:「如果我不必這麼辛苦地工作,我就會多來教會」。「如果我有錢了,我會奉獻更多的錢給教會」。「我退休後會多做教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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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b.

    比較耶穌在第二十三節和二十四節所說的話。門徒為甚麼對耶穌所說的話感到希奇?耶穌的回應 (24) 如何回答了他們的希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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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一開始說,那些「有錢財的人」(23) 要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回應門徒的希奇,耶穌接著又說,那些「倚靠錢財的人」(24) 要進入神的國是何等地難。這似乎是在暗示,門徒就是那些倚靠錢財的人;因他們假設財主比較容易進神的國。耶穌教導他們的恰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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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c.

    為甚麼財主進神的國是人力不可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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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的財富並不會使他喪失永生的資格。然而,我們擁有的愈多,就愈難為了耶穌捨棄一切。同時事奉神又事奉錢財是不可能的 (太 6:24)。「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 6:21)。如果世界對我們來說過於寶貴,那們要進入神的國就不可能了 (路 9:57-62)。

    事實上,沒有耶穌基督,任何人 (富人或窮人) 都不可能得救。財主在人的眼中看似無可指摘,但是以耶穌的標準來看,他還沒有達到。沒有人在神面前稱得上是義的 (羅 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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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d.

    提出一件你放棄不了的事情。為甚麼不行?你如何應用耶穌的命令「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21)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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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往往珍惜自己的私慾,但作為基督的門徒,我們需要放棄對我們有價值的事物。我們必須放棄我們所主張的所有權。我們只不過是在適當的時間,負責使用神產業的管理者而已 (路 12:42-44)。

    彼得並不是真的變賣了他一切所有的,但他確實捨下他的產業來跟隨耶穌 (1:18)。他將他所有的都奉獻給了耶穌;他的房子成為耶穌教導及醫治的地方。同樣,在我們聲稱能為弟兄捨命之前,我們必須先幫助他滿足他的日常所需 (約一 3: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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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e.

    神如何使財主能夠進入神的國?列舉那些在神國裡的財主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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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教導我們要有正確的優先次序。如果我們先尋求神的國,我們就無需為我們的生活憂慮 (太 6:25, 33)。聖靈讓我們明白,只有耶穌才是至寶 (腓 3:7-8)。今生擁有的財富只不過是達到最終目標的一個過程,並不是目的本身。我們定不能倚靠財富,而是明智地利用它們來事奉神。

    亞伯拉罕 (雅 2:23),約伯 (伯 1:8) 和哥尼流 (徒 10:4) 都是與神建立了關係的財主,並利用了他們的資源來幫助那些周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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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在現今的世代,百倍的獎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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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許多有關信徒選擇遵從神勝於他們收入的見證。他們在星期六 (利潤最好的一天) 不做生意 ,為了可以守安息日。神不僅使他們免於經濟上的困難,還增加了他們的收入。遵守神命令的其它獎賞還包括:每天與基督密切同行、一個幸福的家庭、與其他信徒的團契,心中有平安喜樂、生命有意義、成熟的屬靈品格等等。

    但那等待我們的是更大的祝福。亞伯拉罕遵從了神,離開了家鄉,因為神應許要使他成為一個大國 (來 11:8)。因為他憑著信心而行,神賜給他無數屬世及屬靈的後裔。他不僅作一切受割禮之猶太人的父,也是所有與他有共同信仰之人的父 (羅 4:11-12)。如同亞伯拉罕,我們必須瞭解我們「在世上是客旅」(來 11:13)。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來 11:16),在那裏我們將享受最大的祝福—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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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受逼迫如何是一種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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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們因信仰受逼迫時,耶穌與我們同在 (太 5:10-12; 彼前 4:13-14)。當我們看到教會成長時,我們所受的苦就有了價值 (西 1:24)。透過受苦,我們學會轉向神 (亞 13:9)。神用逼迫來熬煉我們的信心 (彼前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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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誰是在前的,誰又是在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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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上下文中,在前的和在後的是指我們在世上的優先順序,以及我們在天國的獎賞。那些在世上為前的將是神國裡為後的人—就是那些珍視他們所擁有的物質的人,將是最後進入神國的 (如果能進入的話)。如果我們擁有財富和尊榮,卻沒有屬靈的悟性,我們「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詩 49:20)。另一方面,那些在世上是在後的將是神國裡在前的人—就是那些願意捨下一切跟從基督的人將是先進入神國的。好比小孩子一樣,在世上是微不足道,甚至愚蠢,但他們在世上會領受極大的獎賞,在天國會領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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