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
在講完神國國民的特質與影響力之後,耶穌繼續闡述神國的律法。在祂的講道中,主設訂了更高的道德標準,並且在遵守神的律法上引導祂的聽眾進入新的層面。
關鍵章節
(5:17)
你知道嗎...?
- 拉加 (5:22):一個強烈人身攻擊的侮辱詞語。 [註腳] 可能與阿拉母語「空洞」一詞有關,意思是「傻而無知!」 [註腳]
- 休書 (5:31; 比照 申 24:1-4):律法的用意應是要制止而不是鼓勵離婚。其要求一份「離婚文書」- 賦予婦女在沒有民事或宗教制裁的情況下有再婚權利的公開文件。離婚不能私下進行。 [註腳]
- 起誓 (5:33):法利賽人因他們濫用誓言而聲名狼借。然而,他們仍胸有城府在自己的誓言中保留漏洞。如果他們想要違背誓言就指著天、地、耶路撒冷、或自己的頭起誓。他們可以爭辯說,因為神本身並沒有參與他們的起誓因此誓言是沒有約束力的。 [註腳]
- 稅吏 (5:46):傳統被稱為「收稅官」,是由羅馬稅務承包商僱用的當地男子為其徵收稅款。由於他們為羅馬工作,並且常常要求不合理的繳納,因此稅吏們臭名昭著,被人憎恨和看作是叛徒。 [註腳]
大綱
逐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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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20
1. 「律法和先知」所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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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耶穌如何成全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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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 法利賽人的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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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 我們要如何超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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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6
4. 我們為什們需要在祭壇上獻禮物之前先同弟兄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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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30
5a. 我們是否為了避免犯罪應照字義剜出眼睛和砍下右手?請提供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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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 如果我們有犯罪的傾向,我們應當如何在生活中應用這些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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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37
6a.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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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 這樣的命令與起誓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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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是否可以在法庭裡宣誓?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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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42
8a. 39 和 42節的教導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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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主耶穌是教導我們要膽怯和懦弱嗎?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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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48
9. 能否實現耶穌的命令,「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