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保羅 (羅 1:1)

收信者

給在羅馬的信徒 (羅 1:7)。我們可以從保羅的筆跡中推斷,他們大多數是外邦人 (比照 羅 1:13, 11:13)。(保羅在 2:17 等經節中所稱呼的「猶太人」,可以被視為修辭目的的對話者,而非保羅寫信給的信徒們。)

日期

大約在主後56至57年間

目的/場合

在這封信的開頭和結尾,保羅寫給在羅馬的信徒,告訴他們有關他計畫前往他們那裡去來堅固他們,並在那裡傳揚福音 (羅 1:9-15, 15:22-24, 28-29)。除了讓信徒知道他的計劃之外,保羅把書信的大部分內容用於詳細說明福音。在15:15–16中保羅解釋說,他放膽寫信給他們以示提醒,因為他在神福音的祭司事奉中,被呼招為外邦人做基督耶穌的僕役。很明顯,保羅相信他有必要闡述福音的內容,並且提醒在羅馬的信徒將如何活出福音的信息。

特點

  1. 保羅書信中最全面的福音論述。
  2. 條理分明,包含了相當的修辭手法。
  3. 引證了大量的舊約經文。

中心章節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 1:16-17)

概觀

與以弗所書相似,這封寫給羅馬人書信的正文可以分為兩大部分來看,既論述和應用。這種廣泛的區分有助於我們理解書信的整體架構,但這兩部分都不局限於其中一個或另一個元素。

  1. 論述 (1:18–11:36):在書信的這一部分,透徹的查經顯示,從罪到稱義,到成聖,到榮耀的明確進程。透過緊密結合的論點,保羅闡釋了神是如何藉由耶穌基督在信徒的生活裡顯明祂公義的中心思想。
  2. 應用 (12:1–15:13):第一部分的重要論述正是第二部分的實際勸告。保羅利用基督徒日常生活有關的具體例子,說明了鑑於神的憐憫,我們如何將身體當作獻祭獻給神。

主題

福音

保羅在信的開頭將自己稱為基督耶穌的僕人,特派傳神的福音的 (1:1)。他深信他有義務向萬國報耶穌基督的好信息,為此原因,他渴望將福音傳給在羅馬的人 (1:14–15)。信中的最後一段,他向他的讀者明白地表示,由於他作為福音的祭司,所以在有些地方他寫得很大膽 (15:15–16)。顯然,保羅作為福音祭司的選召,成了他寫這封書信的原因,同時也激勵他前往所有基督的名未被宣揚過的地方去 (15:18–21)。

保羅以長篇大論來解釋他為何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1:16)。從第一章到第十一章的整體論述,基本上是福音信息的系統介紹。隨後關於基督徒生活的勸告(第十二到第十五章)也可以視為如何實踐福音信息的實務指引。

到了羅馬書最精彩的部分,當保羅將注意力轉向他猶太人同胞的救恩時,保羅指出,福音的信息事實上已經在聖經中由摩西和以賽亞所教導了。這就是在人口裏,在人心裏信主的道 (10:8)。是神的使者所宣揚的喜信 (10:15)。但是人卻對福音充耳不聞 (10:16–21)。諷刺的是,猶太人拒絕了福音,卻為外邦人開啟了得救的道。因此,保羅寫道:「就着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11:28)。儘管如此,既使以色列人的不順從最終成就了神的旨意,因為福音因他們的棄絕臨到了外邦人。但神並沒有因此棄絕祂的百姓。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最終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傳揚,棄絕和接受福音,實際上都是神憐憫眾人宏偉計劃的一部分。

公義

如舊約所示,神的公義是神的性質,既包含神的公平,也包含神在拯救祂百姓的信實。保羅說,神的公義如今在福音中顯明出來了,就是神拯救所有相信的人的大能 (1:17)。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中所說明的那樣,神透過耶穌基督的福音實行了祂的公義和愛。

神的公義始於祂的忿怒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 (1:18)。福音使我們知道人的罪及其致死的後果。外邦人不承認神,卻選擇敬拜被造之物。結果是,神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和繼續不義的行為 (1:21–32)。知道神的律法,甚至教導神的律法的猶太人,也行不義之事,積蓄了憤怒,以至神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2:1–5, 17–23)。神的公義見之於讓人對自己的不義負責。透過福音,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被定了罪 (3:9)。只有當人認識到自己的罪過時,他才會轉向神求憐憫。

儘管人知道什麼是對的,並且極力行善,他仍無法按他的行為在神面前稱義。這種無奈,在保羅對一個可憐人掙扎著做對的事情,卻被罪所擄的自我描繪中,生動地表明出來 (7:7–25)。但是神的公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了 (3:21–22)。追求能夠通向公義律法的以色列人,沒能達到這種律法,因為他們追求彷彿是憑著行為求的。而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之因信得了義 (9:30–32)。

「稱義」一詞,照字意意思是「使人為義」,指的是神的公義算為人的。保羅廣泛地表明,稱義是神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所賜的禮物,而非憑著行為所贏得的 (3:21–5:21, 10:1–13)。我們因基督的義行,就得以稱義並且得著生命。因祂的順服,我們也成為義了 (5:18–19)。我們透過耶穌基督稱義,就與神相和,從神的忿怒中被救,並得著永生 (5:1, 9, 21)。

但稱義並不是在一個人信主之後就告終了。耶穌基督的信徒理應在神面前以公義度日。在一段最詳細闡述關於洗禮的經文中,保羅提醒我們,我們的舊人已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並藉著洗禮與祂一同埋葬了。既然從罪中得了自由,我們應當看自己向罪是死的,但向神在基督耶穌裡,是活的 (6:1–11)。然而,我們過去把我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工具,現在我們當將我們的肢體作義的工具獻給神 (6:13)。此外,我們要隨從聖靈,並治死身體的惡行。藉著順服那住在我們裏頭基督的靈,我們定能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成為神的真兒子 (8:1–15)。

律法

保羅在任何地方都沒有說律法是負面的東西。相反,他承認律法是聖潔的 (7:12)。即使在他表明沒有人可以指著律法誇口之後,他總結道:「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3:31) 。然而,保羅表明,雖然神的律法是善的,是可敬的,但是人卻未能遵守,因此被律法定為有罪 (2:1–25)。律法是屬乎靈的,我們是屬呼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7:14)。因此,人對於做他知道應該要行的善,顯得無助。為此, 我們無法憑著行為稱義。相反,律法使我們知道自己的罪,且都要在神面前負起責任 (3:19–20)。

保羅在第七章中更深入地探討了律法的議題,他呈現了人的苦情乃因罪藉律法行事。律法本身不是罪,但是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在我們裡頭產生了各式各樣的罪慾。罪引誘了我們,並藉著律法殺了我們。雖然律法本身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7:7–14)。身為被賣給罪的奴隸,我們無能為力遵行神的律法。雖然我們內心順服神的律,我們的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7:15–25)。

保羅以一個女人在丈夫去世後就脫離了婚姻律法的比喻來解釋說,我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同樣也向律法死了,如今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基督 (7:1–6)。這意味著,罪無法再透過律法轄制我們。

人類因耶穌基督能夠救我們脫離死的身體而有了盼望 (7:24–25)。如今,律法的義可以成就在我們這在基督耶穌裡,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的身上 (8:1–8)。「因肉體軟弱的緣故,律法所做不到的,神卻做到了——神派遣了自己的兒子成為罪的肉身樣式,並且為了贖罪,用肉身判決了罪」(8:3《中文標準譯本》)。因此,基督是律法的總結,使凡相信他的都得著義 (10:4)。儘管人試圖去遵守律法,卻無法得著公義,但神藉著祂兒子道成肉身和死亡在信徒中完成了祂的公義。靠著我們在救主基督裡的信心,以及隨從祂的聖靈而行,我們可以在神面前稱義。

恩典,信心和行為

因爲律法無法使我們得義,神就透過不同的方法成就了祂的公義——祂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和死的形狀 (8:3)。我們藉著基督的順服和祂的贖罪就白白地稱義了 (3:21–24)。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稱義是一份恩賜;它是在行為之外賜給我們的。這就是神的恩典,乃是藉著信心得著的  (3:24–25)。正是憑著信,我們才得以進入神的恩典中 (5:2)。

保羅引用亞伯拉罕作為因信而非因行為稱義的最佳例子。亞伯拉罕沒有理由自誇,因為他是因信稱義的,不是因行為稱義的。正如經上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2–3)。那做功的應得工價,但是那沒做工卻因信得著義的人,不可誇口他稱義了,因為這是賜給他的恩典 (4:5)。賜給亞伯拉罕的恩典,不僅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也是要加給所有按亞伯拉罕信之蹤跡去行的人的福氣。保羅所提出的論據是,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之前,就因信稱義了 (4:9–12)。在信心的基礎上,亞伯拉罕是我們所有的人的父。正如他因對神有不疑惑的信心而稱義一樣,我們也因相信那一位使我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而稱義 (4:16–25)。

保羅進一步闡述了恩典的性質。神對我們的恩典是如此廣大,因爲我們完全不配得到它。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後,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5:6)。幾乎沒有人會為好人或者是義人而死,但是神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愛我們,基督就為我們死了 (5:7–8)。保羅以「就更要」這一句被重複的話來提醒我們這極其豐富的恩典。「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5:10)。一個人的過犯導致了定罪和死亡,但是耶穌基督豐盛的恩典導致了稱義和生命 (5:16–17《中文標準譯本》)。「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5:20)。這一節經節總結了神的恩典是何等浩大:「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6:23)。

榮耀

人的罪惡景況可以視為虧缺了神的榮耀 (3:23)。外邦的罪人蓄意不知道神,他們不但沒有把神的榮耀歸給祂 (1:21),反將永生神的榮耀變為可朽壞的偶像 (1:23)。另一方面,指著神律法誇口,也犯律法玷辱神的猶太罪人,使神的名因此受了褻瀆 (2:23–24)。無論是外邦人,還是猶太人,那些結黨不順從真理的,在審判日時都會遭受神的忿怒。惟有那些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的人,神會將永生,並榮耀、尊貴和平安賜給他們 (2:6–11)。

因此,救贖就是從虧缺神的榮耀逆轉為最終領受祂的榮耀。我們既藉著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就因信得進入神的恩典中,並歡歡喜喜地盼望神的榮耀 (5:1–2)。 身為神的兒女, 我們切切地渴望那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 (8:18)。事實上,受造之物本身期待從敗壞的轄制中解脫出來,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8:21)。即使我們這些有聖靈為初熟果子的人,也熱切等待得到兒子的名份,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蒙救贖 (8:23《中文標準譯本》)。在我們忍耐等候的同時,我們有聖靈幫助我們的軟弱,並替我們代禱 (8:26–28)。聖靈使我們確信神對他所愛的人,就是他所揀選的人的主權。對被揀選的人,讚頌是肯定的。因為神預先所知道的人,祂就預先定下;而且,那些祂預先定下的人,祂又招他們來;祂所招來的人,祂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使他們得榮耀 (8:28–30)。

神在拯救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奇妙作為中,彰顯了祂豐富的智慧與知識。因此,當保羅細想神難測的判斷和難尋的蹤跡時,他不得不榮耀神 (11:33–36)。不僅保羅要榮耀神,所有領受神憐憫的外邦人也要榮耀神 (15:8–9)。在結尾的榮耀頌裡,保羅再次頌揚那向萬國顯明救恩奧秘的神說:「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16:25–27)

揀選

以色列無法憑著行為達到神的公義,這必然引出以色列在神救恩中的位置的問題。因此,保羅用整整三章的篇幅來討論神揀選以色列這個關鍵議題(第九至十一章)。引用以撒的揀選為例子,保羅首先證明不是所有從以色列生的都屬以色列,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9:6–9)。這樣說來,在肉身是猶太後裔的人,並不一定確保會被神揀選。

此外,在神揀選雅各的例子中,說明了有關乎神主權選擇的議題。神的揀選不是在乎一個人的行為,乃在乎神自己的旨意 (9:10-13)。正如窰匠可以任意對泥做他想要的事,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9:14–23)。按照神的旨意,祂不僅從猶太人中呼召,也從外邦人中呼招 (9:24–26)。以色列之所以被絆倒,乃是因為他們沒有憑信心追求神的公義;外邦人卻得著了 (9:27–10:21)。

儘管以色列拒絕了福音,神卻沒有拒絕他們。神在他們中間存留餘數,就是基督的信徒,而其餘的人卻是硬心的 (11:1–10)。因此,救恩臨到外邦人 (11:11–24)。然而,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人的硬心必止息,拯救便會臨到以色列全家 (11:25–32)。這一切都是依照神的旨意,特意要憐憫眾人的 (11:33–36)。

新生命

神救恩的恩典不只關乎永生的盼望。它也呼喚我們活出順服神的生活。為避免稱義的恩典被誤以為是沈溺於罪中的機會,保羅反問到:「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6:1–2) 我們藉著洗禮與基督一同埋葬歸入死,好叫我們有新生的樣式 (6:4)。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上,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6:6)。因此,我們必須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是活的 (6:11)。這個變化的觀點自身轉化成了實際的選擇和行動。鑑於我們曾經順從我們必死身體的情慾,如今我們要將自己的肢體做義的工具獻給神 (6:12–13)。

活出新的基督徒生活不僅僅是決心的問題而已。是神藉由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們 (8:1–3)。凡在心裏順從基督的靈,並隨從聖靈的人,都可以達到律法的公義規定 (8:4–7《中文標準譯本》)。若基督確實在我們裡面,並我們讓祂的靈在我們裡面作主,神將藉著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使我們會死的身體得著生命 (8:9–11《中文標準譯本》)。為了這一目的,神將聖靈賜給了我們——讓祂的兒女自由,並引領他們前往最終榮耀的自由 (8:12–25)。倘若我們被聖靈引導,並且忍受現在的苦楚,我們就是神的真兒女了。在我們努力順服聖靈的同時,我們可能會經歷軟弱的時刻。但我們有聖靈幫助我們,為我們代禱 (8:26–28)。

在羅馬書的第二大段,保羅提供了我們如何在基督裡活出新造的人的具體的例子。他稱這種新的生活型態為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它始於心意的跟新和變化 (12:1–2)。新的基督徒生活涉及日常生活和教會生活各個層面。這包括利用神賜我們的恩賜,彼此服侍 (12:3–8),以善待我們的仇敵,彼此和睦 (12:14–21),順服掌權的 (13:1–7),並擔代軟弱的人 (14:1–15:7)。

現代生活運用

羅馬書實質上是以書面傳講福音。凡想要求告主並得救的人,必須留心這書信中所闡述的好信息。它為我們清楚地說明我們為什麼需要救恩,以及神是如何藉著耶穌基督成就救恩的。它還讓我們全面理解身為耶穌基督信徒的意義。它更進一步的指引我們盼望那將來為信徒所存留的榮耀。關於如何向罪死和向神活的諸多實際應用,對今天的我們來說,就如對當時的信徒一樣的重要。它們恰如其分地提醒我們如何活出福音,讓神的救恩能力改變我們成為救主的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