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

我們知道神的公義透過嚴懲人的不義行為而顯明出來。那些拒絕神知識的人,和那些論斷他人的罪,卻自己也去行一樣事的人,都不能逃脫神的審判。以下的經文繼續闡明為什麼僅有和知道神的律法是無益處的。擁有律法卻不遵守律法只會被定罪,因神看的是內心,而不是外在的肉身。

關鍵章節

(2:12)

你知道嗎...?

  1. 2:16中的『隱秘事』和 2:29中的『裡面作』是同一個希臘單詞的不同英文翻譯,意思是『隱藏的東西』。
  2. 割禮 (2:25) 是神和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是神命令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要遵守的。所有的男子,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見 創 17:9-14)。
  3. 2:27中的『儀文』和 2:29中的『儀文』是同一個希臘單詞的不同英文翻譯。

大綱

全文分析

  • 1.

    這個段落介紹了一個之前段落中沒有出現過的新詞。這詞彙是此段落的中心主題。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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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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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出此段經文中對比知道律法和行律法的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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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14, 17-23,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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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你還觀察到了什麼樣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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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律法犯了罪的」與「律法以下犯了罪的」(12);「行律法的」與「犯律法的」(25);割禮與未受割禮 (25, 26);「全守律法」與「犯律法的」(27); 外面與裡面 (28);「肉身」與心裏 (28, 29);靈與儀文 (29);人與神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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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這段經文教導我們什麼是裏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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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邦人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 (14)。
    2.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的事 (16)。
    3. 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29)。

    簡而言之,神看重的是來自內心的順服,而不是身為祂律法領受者的外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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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段分析

  • 2:12-16

    1.

    沒有律法的人與有律法的人有何共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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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一個人有律法與否,若犯了罪必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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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a.

    保羅提到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卻行律法上的事,此用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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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引用外邦人來證明,遵行律法上的要求遠比僅僅有律法來得重要。在神看來,沒有律法卻行律法之事的外邦人,好過那些有律法卻在律法之下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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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b.

    關於律法的本質,這說明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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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當一個人遵守律法的要求時,律法才能使他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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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16

    3.

    根據這段經文,行律法上的事的外邦人,如何就是自己的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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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顯出律法的行為刻在他們心裡,他們的良心也一同做見證,而且自己的心思之間,互相控告或辯解 (16《中文標準譯本》)。這表示說,外邦人藉由他們的好行為,證明神律法的作用在他們裡面。他們的良知為他們做見證,而他們的思想能夠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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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a.

    良心是什麼,它的功能是什麼?(參見 徒 23:1, 24:16; 羅 9:1; 林後 1:12; 提後 1:3; 來 10:22; 彼前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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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心就是人對神律法要求的內在意識。它使每一個人在神面前負責,由內見證他是否順從神眼中對和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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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b.

    分享一個你曾感受到良心內在聲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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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答案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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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16

    5.

    關於我們應該怎樣過日常生活,神會審判人隱秘事的事實提醒了我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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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應當藉由思想和意圖上的清潔,不僅是在人面前,也在神面前,活出正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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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7-24

    6.

    用你自己的話來說,描繪保羅在17-20節中所提到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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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a.

    根據21-24節,收信人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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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所稱呼的對話者 (既虛構的猶太人) 維護甚至教導律法,但卻違反了他要求他人遵守的律法。他只是表面上和口頭上奉行律法。但他並不真正相信或實踐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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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b.

    舉例此問題在今天,甚至是在我們生活中也會出現的幾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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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7-24

    8.

    關於玷辱神的含義,我們可以從這當中學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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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若自稱是敬拜神的,但是生活方式卻與神的話相違背,不信的人就會因為我們的假冒為善而嘲笑並藐視神的名和我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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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5-29

    9.

    保羅為什麼提到了割禮?割禮又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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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禮是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與主之間立約關係的肉身記號 (創 17:13)。作為猶太人的肉身象徵,割禮從外在將神的百姓與其他的人分辨出來。因此,以色列人便將外邦人標示為「未受割禮的」(比照 士 14:3, 15:18; 撒上 14:6, 17:26, 36, 31:4; 撒下 1:20; 代上 10:4; 結 28:10, 44:7; 徒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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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什麼是心裡的割禮?參見 利 26:41; 申 10:16, 30:6; 耶 4:4, 9:25-26; 徒 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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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把未受割禮和不潔淨聯繫在一起 (書 5:8-9; 賽 52:1; 結 44:7)。進而言之,未受割禮的心代表人內在的不潔淨,導致固執地拒絕順從神的聲音和個人的惡行 (利 26:41; 申 10:16; 耶 4:4; 徒 7:51)。因此,使我們的心受割禮表示從裡面除去污穢,並且出於對神完全的愛,心甘情願地順服神的命令 (申 30:6; 林前 7:19; 加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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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解釋「在乎靈」和「在乎儀文」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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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上下文中的「儀文」影射的是保存律法的文字 (比照 v. 27; 林後 3:7)。它代表的只是在外在和表面上嚴守律法,例如僅在肉身上有割禮的記號。這種遵守神道理的心態導致了假冒為善和虛偽 (比照 太 6:1-8, 23:23-28)。然而,作為靈裡的猶太人,需要以完全不同的態度來事奉神。這表示將神的律法刻在我們的心上,誠心誠意,心甘情願地順服神 (林後 3:3; 來 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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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實際上,尋求從人來的稱讚和尋求從神來的稱讚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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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保羅為什麼在這裡討論有關真猶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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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藉由定義什麼是真猶太人,保羅打消了一個錯誤的觀念,既一個人可能僅僅因外在有作為神百姓的記號而自信。這種假的自信,不論在當時還是現今都很普遍,它會蒙蔽一個人的雙眼,使他看不見他虧缺了神的要求。只有認識到神的律法是需要行出來,而不只是用聽的或擁有就夠了,我們才會謙卑地承認自己實際上在神面前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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